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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发布。《计划》指出,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将高质量完成能源保供任务。
实施自治区《煤炭产能稳定接续和有序开发方案》,加快国家批复同意的核增产能煤矿手续办理,全力推动在建煤矿建成达产,努力盘活“僵尸”煤矿闲置资源,在产煤矿总产能稳定在13亿吨以上,煤炭产量达到12.5亿吨左右,保障全国2/3以上省份的用煤需求。
切实保障电力供应,力争全年电力装机总规模突破2亿千瓦,发电量达到7100亿千瓦时左右,其中,外送电量达到2930亿千瓦时。推进外送通道建设,力争蒙西至京津冀直流输电工程核准并开工建设。
落实国家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要求,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和增储上产力度,推动非煤矿产资源绿色安全有序开发。
前一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还发布了《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其中提到,支持煤炭优质产能释放,提高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优化电价政策,支持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