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被处罚单位: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煤安监一罚〔2022〕25060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
违法行为类型:分别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三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项第一百零二条第一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1.31303运顺掘进工作面煤巷支护顶板离层监测结果牌板记录的数据与离层监测仪读数不一致;2.31117综采工作面机尾备用支护材料数量不足;3.31117综采工作面机头沿空留巷段铺设柔性网与巷道支护的金属网搭接距离不足作业规程规定的200mm;4.31303运顺掘进工作面使用连续采煤机掘进,开机时发出的报警信号不明显,不能起到足够的示警作用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