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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威信县一处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快查重处”,责令该矿停产整顿90天,对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累计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87万元。
针对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超限报警多发频发,有人盯、有人查,但盯得不紧、查得不严、轻处轻罚,导致处置要求落实不到位、治理超限问题效果不好的实际,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转变工作方式,采取“专人不间断盯网、专人研判和跟进督办、执法处第一时间现场核实查处、专人执法预审审查、查处结果直报局领导”的工作机制,对瓦斯超限快查、执法文书快审、行政处罚快处,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实现超限报警责任层层压实、措施环环相扣。
12月4日15时37分,国家矿山安监局云南局值班盯网人员发现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超限报警:威信县一处煤矿115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盯网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有关执法人员和煤矿负责人发出预警,电话责令该矿立即撤出井下人员、查明报警原因、采取处置措施,并向局带班领导和专责处室人员报告。专责处室立即跟进研判风险,并通知监察执法处人员赴煤矿核实情况。执法处立即按照就近原则,调集执法力量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当日15时37分至15时50分,该矿115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T1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2次,最大值1.9%,16时18分T2甲烷传感器开始超限,至16时21分达到最大值1.46%。该矿在1153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后,3名作业人员未及时撤出,继续作业;在对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排放积聚瓦斯时,未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导致掘进工作面T2甲烷传感器超限。
针对该矿存在瓦斯超限后撤出作业人员不及时,且在处理瓦斯超限时违规作业并引起再次超限的重大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执法组依法下达了告知书,责令煤矿停产整顿90天,对煤矿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75万元、对煤矿法定代表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12万元。
依托新的工作机制,一方面,更好发挥了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超前预警、动态分析、风险预判作用,另一方面,提高了执法效能、保障了超限报警处置措施落实落地。监察执法人员提醒煤矿企业,瓦斯超限特别是超限作业,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是新机制下“快查重处”的重点。同时,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远程检查巡查,强化对监测预警系统数据的分析,严厉打击人为破坏监控系统传感器、系统上传数据造假、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仍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