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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晚间,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郑州煤电”)发布公告称,接到所属控股子公司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郑煤电”)报告:7月6日,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对其“6.16”坠落事故做出调查认定,系矿主井检修,“一名工人乘坐主井箕斗罐笼时,未将佩戴的安全带挂在罐笼安全带固定位置,未穿防滑胶靴,不慎坠落死亡。”
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令191号)规定,新郑煤电需开展1次主提升系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完善机电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安全措施。在此之前,新郑煤电需停止除通风、排水、瓦斯检查外的一切作业活动。对此,郑州煤电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督查。要求管理层组织反思,深入查找事故发生根源;同时要求新郑煤电及公司所属其他生产矿井汲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据悉新郑煤电年核定产能300万吨,2021年生产煤炭244万吨,营业收入12.86亿元,占郑州煤电2021年度总收入的40%。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新郑煤电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此次停产对郑州煤电业绩的影响暂无法预测。
截至7月7日收盘,郑州煤电股价为5.61元/股,当日跌幅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