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
2022年6月
依据宁夏煤业公司《关于调整、优化煤制油化工板块高风险作业评价标准的通知》要求,煤制油分公司结合各厂、中心现场作业实际,对高风险作业评价标准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如下:
具体项目
(一)相关企业和本单位曾经发生过事故的作业;
(二)在重大危险源罐区围堰内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及首次工艺交出的作业;
(三)首次进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工艺介质、惰性环境的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内的高处、交叉作业;
(四)装置系统开停车作业;
(五)《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中明确的特级动火作业;
(六)三级及以上高处作业;
(七)一、二级吊装作业;
(八)投用/解除装置一级联锁作业(停用装置除外);
(九)放射源三类及以上作业;
(十)涉及可燃、有毒、高压、高温带压堵漏的作业;
(十一)硫化氢、氨、一氧化碳、氮气等有毒有害、可燃工艺介质存在泄漏,无法有效隔离、完全切断交出的盲板抽/堵作业;
(十二)区域变电所进线和母联的停送电作业;
(十三)非常规临时性、冷点、盲点类的作业,偏远区域(厂区外)中风险作业;
(十四)作业人数超过9人的受限空间作业;
(十五)LEC法评价值大于160的作业;
(十六)HAZOP分析为可能发生人身伤亡、着火、爆炸的作业;
(十七)矩阵法评价在高风险区的作业;
(十八)用其他方法评价出的高风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