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消息,3月份,山西省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5人,分别下降66.67%和83.33%。
其中,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非煤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3月24日,山西运城市垣曲县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铜矿峪矿发生其他(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
今年1~3月份,山西省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1起、4人,分别下降33.33%和66.67%。其中: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5人,分别下降66.67%和83.33%;非煤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
从事故等级来看,山西省今年前三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按地市区域分,太原、大同、忻州、阳泉、长治、晋城和运城市区域内煤矿未发生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0032,同比减少0.0179,下降84.83%。
据了解,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1~3月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共监察矿井654座,监察执法729矿次,监察覆盖率73.57%;查处一般事故隐患4655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86条;行政处罚411次,行政罚款11178.8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65座,下达各类监察执法文书5525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分析认为,山西第二季度煤矿安全生产主要存在四方面风险:瓦斯为首要风险、水害风险严峻、保供带来的风险、新冠疫情影响带来的风险,稍有不慎,易造成事故发生,各级相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保持高度警觉,严抓严管,消除隐患,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