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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度关中地区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控制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要求,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占比,完成2023年宝鸡市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近期,市发改委制定印发了《2023年宝鸡市控制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将围绕持续推进燃煤热源清洁化改造、淘汰落后用煤方式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监测预警,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原料煤与燃料煤分类统计,推进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控制工作。同时,对各相关县区提出控制目标和措施清单。
下一步,宝鸡市发改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狠抓工作落实,确实完成年度控制目标,为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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