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经 >

天天实时:通知!陕西省开展煤矿在用设备检测检验专项安全监察

2023-06-09 12:02:46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

开展煤矿在用设备检测检验专项安全

监察的通知


(资料图片)

监察执法一至五处、各业务指导处:

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在安全监察中发现部分检测检验机构对煤矿在用设备的检测检验不同程度存在出具的监测检验报告数据及附图不完整、检测项目不全、判定结论含糊不清、检测用仪器设备不明确、涉嫌未到煤矿现场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给煤矿通风、排水、防灭火、提升运输、供电安全等埋下了严重事故隐患。

为确保煤矿设备、设施、系统安全可靠,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煤矿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检验,依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AQ/T8006-2018)等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决定开展煤矿在用设备检测检验专项安全监察。

一、监察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8月31日

二、监察方式:各煤矿企业及上级公司开展自查自纠;监察执法处一至五处、各业务指导处结合月度监察计划、节假日值班检查、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一并开展本次专项监察,坚持逢矿必查。

三、重点监察内容:

(一)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资质核发部门是否符合要求,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资质许可项目是否与检测检验报告中项目一致,是否存在出租、出借安全检测检验资质证书非法开展检测检验活动,检测检验报告是否加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印章。

(二)现场检测检验人员是否存在未到现场开展检测检验工作、出具虚假检测检验报告的情形,有无现场检测证据(入井记录、定位轨迹、现场检测检验照片等),检测检验人员是否为本机构员工(社保信息)。

(三)检测检验报告所引用的检测检验标准是否正确、现行有效,所列项目是否全部检测并做出明确结论,是否存在漏检项目,结论判定是否准确。

(四)检测检验报告中所列检测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信息是否齐全,是否与检测项目一致,是否有唯一性标识、误差范围,

(五)检测检验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检测数据、实测曲线图、计算过程等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伪造、篡改检测检验报告数据的情形。

(六)检测检验报告签字是否齐全,检测人、审核人、报告批准人是否签字,是否存在无授权签字、代签等情况,是否加盖机构资质专用章。

(七)矿山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认真研阅检测检验报告,关键项“不合格”、是否停止设备运行,不合格项是否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后是否进行重新检测检验,并出具报告。

(八)煤矿企业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9号)所列项目,包括提升运输设备、通风仪器仪表、排水设备、电缆胶带阻燃性等项目全部检测检验。

四、专项监察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及上级公司至通知下发之日立即开展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检验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汇总后报驻地监察执法处。

(二)监察执法一至五处负责本辖区煤矿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检验专项安全监察,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负责抽查、汇总专项监察情况。

(三)监察执法一至五处、各业务指导处在专项监察中,凡发现煤矿企业设备、仪器仪表、系统等存在严重问题的,一律依法依规做出处理,一并移送检测检验资质监管部门。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积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追责。

请各处室将本次专项监察情况汇总后,于9月10日前书面报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3年6月7日

原文如下: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