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以下简称“贵州局”)获悉,2022年,贵州局各项指标增色明显,在实践中深化形成了诸多有效经验和做法。2023年,将锚定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同比“双下降”,推动全省每一处生产建设矿山树立“零死亡”的安全目标,以每个矿井的“零死亡”安全目标保障县区、市州的矿山安全目标,推动全省矿山向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目标稳健迈进。
(资料图)
各项监察执法数据得到突破
2022年,贵州局监察执法实现“一个超额完成、两个同比大幅增加”。超额完成执法计划,全年完成煤矿监察执法 2529 矿次,抽查检查非煤矿山 465 矿次,均超额完成计划任务。 隐患立案数同比大幅增加,依法查处隐患问题 15169 条(其中重大隐患 131条),对其中 3059 条立案调查,同比增加 44.4%。行政处罚同比大幅增加,作出行政处罚 2019 次,同比增加 58.7%。
同时,2022年贵州省瓦斯超限总次数、高值长时高风险超限次数、瓦斯事故实现“三个大幅下降”:瓦斯总超限次数大幅下降。由 2021 年度的 2 万余条下降到 5346 条。真实超限从2021年的1805 起降到 1511 起,降幅 16.28%。高风险瓦斯超限次数大幅下降。浓度大于 1.5%且时长超 10 分钟以及浓度大于 3%且时长超 5 分钟的高风险瓦斯超限次数,由 2021 年度的 881 次下降到424次,降幅达 51.9%。瓦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同比分别下降 75%、46.7%。
立足实践探索有效经验
这些监察执法数据的突破,和贵州局立足实践探索系列方法经验密不可分。
贵州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第一议题”抓传达学习、部署落实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2022年带动各基层党组织累计开展350余次专题学习、80余次专题研讨。针对年初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贵州局认真开展事故反思、开展专题研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细化50个方面20条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督政督企并重。贵州局注重深化协作联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省级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加强会商、联合发文、联合执法、联合督导等方式形成分工负责、互相支持的协作配合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守护开采光明的人黔安微信群,及时发布政策导向、通报警示信息。建立督导帮扶反馈问题隐患清单并定期调度、督促落实,研究制定隐患整改“五定表”并督促全省矿山在显著位置公示。目前,督导帮扶移交煤矿领域重大隐患781条已整改779条,整改率99.74%;非煤矿山重大隐患202条已整改200条,整改率99%。
在7个产煤市州开展宣讲解读培训,通过专题宣讲培训有效凝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共识。
同时,深化瓦斯治理攻坚。围绕“知、查、定、督”四字工作法,推动成立省级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瓦斯治理工作专班并实体化运作,建立瓦斯超限挂牌督办机制,开创瓦斯治理专班分析、研判、督办、追查、把关工作模式,深化落实预警信息五级推送和瓦斯超限三级调查处理的“二分工作法”。召开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技术应用座谈会,推广应用矿井精确定位系统、煤矿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环保相变凝胶钻孔密封等新科技新工艺新技术。
大力开展打非治违。深化“行刑衔接”,持续加大打击矿山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力度,会同贵州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建立了行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2022年共移送 31 起、42 人。
组织制定并与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多部门协同的矿山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发布公告鼓励群众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实 39 件,对 18 件查实符合奖励规定的信访举报人已兑现奖金 214.245 万元,在全国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奖励金额居首位。组织全省 418 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签署非法违法行为主动报告整改及依法依规办矿承诺书。
推进治理模式转型
2023年,贵州局将锚定工作目标,立足高效精准抓预防,加快推进治理模式转型。制定规范编制煤矿采掘接续和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工作指导意见,推动企业科学编制采掘接续和重大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大力推动“三年方案、五年计划、十年规划”在全省煤矿落地落实,系统解决采掘接续紧张和重大灾害治理工程滞后的问题。
同时,继续用好瓦斯治理工作专班机制,推动瓦斯频繁超限、高值超限矿井落实地面或区域抽采措施,每季度对瓦斯超限次数排名前十位的煤矿开展集中分析研判、警示约谈,对每季度瓦斯超限次数均居前十位的煤矿聘请专家组或者瓦斯治理技术服务机构驻矿督导帮扶。
下一步,贵州局将着眼治本抓基础,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落地见效,协助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煤矿企业准入标准,解决办矿能力低下、投资能力不足的准入问题。督促矿山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班组建设年”活动,组织万名班组长“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推动企业积极借鉴全员安全积分管理经验,完善班组评估制度,加强不安全行为量化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智能化建设和安全发展推进会议精神,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化标杆矿山,鼓励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