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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建文介绍了煤矿领域相关情况。
“3年来,陕西省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较同期分别下降42.8%、34.09%、39.2%,煤矿安全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李建文介绍,在夯实安全责任方面,陕西省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煤矿安全全链条责任分工清单》等文件,每月对矿长考核记分并在网站进行公告,每年两次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市县政府,督促落实整改。
此外,建立煤矿安全会商研判、协作合作工作机制,实施煤矿隐患自查和监管监察检查联动机制。出台《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清单和认定标准》,细化煤矿安全生产红线10条清单和56条认定标准,制定了《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陕西省煤矿瓦斯防治规定(试行)等六项标准规定,煤矿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我们紧盯灾害严重矿井,强化超前治理,加强督导检查。”李建文介绍,陕西对全省35处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矿一策”顶层设计方案落实情况开展3轮督导检查,对灾害治理措施进行“回头看”检查,聘请专家对全省116处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会诊,组织开展“六项标准规定”及《煤矿防灭火细则》对标落实专项检查。
李建文表示,3年来,陕西省煤矿灾害防治工作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从单一灾害防治向多种灾害联防联治转变,针对彬长、麟北矿区多种重大灾害同时存在、耦合叠加等问题,综合考虑防冲、防火、瓦斯等因素,合理确定采面长度、采掘进尺、配风量等关键技术参数,开展多灾害联防联治。二是从井下灾害防治向井上井下立体防治转变,围绕冲击地压灾害防治,积极推动地面水平井分段压裂技术,综合采用高位、中位压裂和低位断顶技术,实施井上下立体式冲击地压防治。”
此外,陕西省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实现了在线检查巡查功能,全省煤矿“电子封条”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省煤矿已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94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52处。全省17处矿井建成双重预防机制示范矿井,201处矿井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煤矿安全本质水平进一步提升。”李建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