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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5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原一级巡视员严寅初受贿一案。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严寅初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7月至2022年1月,被告人严寅初利用担任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煤矿安全监察、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08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严寅初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严寅初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社会各界群众共计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