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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解读《枣庄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闫旭东对第三轮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实施成效作了介绍。
闫旭东介绍说,“十三五”期间,我们严格按照《枣庄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部署,各项预期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一是地质基础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完成了市域内1:5万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地下水污染及城市地质、浅层地温能、矿山地质环境、古生物化石、薛城稀土矿远景调查等省、市规划基础性综合性地质调查任务。实施矿产勘查部署,新增煤炭资源储量7106万吨、铁矿资源储量2053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43584万吨,切实提高了本市大宗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
二是矿产资源开发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按照国家煤矿去产能政策,关闭了生产规模小、资源枯竭、存在安全隐患、环境影响较重的煤矿10家,压减煤炭产能427万吨;关闭了破坏耕地、安全隐患较大、经济效益较差的石膏矿4家;关停了开采规模小、破坏耕地严重、环境影响较大的露天开采铁矿3家,全市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进一步提高,矿山布局和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建设完成科技管矿系统和地质环境监测系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技术和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
三是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7年,枣庄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随后全市247座山体被列进山体保护名录,山体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有效巩固强化了“十二五”期间露天开采矿山整治成效。积极落实总体规划部署,编制实施了《枣庄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03个,治理面积约1390公顷。煤矿采煤塌陷地企业责任稳沉治理面积5550公顷,治理率达100%,历史遗留治理面积1432公顷,治理率达100%,完成双100%目标。
四是矿产资源管理效能大幅提升。严格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矿业权审批及其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有序。深入推进“放管服”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同矿种分类分级出让登记管理,坚持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全市矿业权市场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新设勘查开采矿业权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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