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使得我国经济社会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要“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抗“疫”特殊时期,数字技术在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复工复产等各环节得到广泛应用,基于数字技术的企事业单位通过提供替代消费场景、在线工作支持、政务信息公开等手段,为缓冲疫情影响、减少疫情损失、稳定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机遇:将互联网流量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
在抗击疫情中,数字技术产业迎来发展机遇。
疫情倒逼生产与消费的“线下”模式变革,借助数字技术可将互联网流量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疫情期间,居家隔离助推“宅经济”和“低接触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传统产业借助数字技术进行线上服务降低了消费者的“鞋底成本”,打通了“宅经济”的技术通道。比如,生鲜电商发挥了供应链优势,在线消费成“刚需”。除在线消费外,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数字化新业态得到迅速发展。可以预见,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的紧迫性和严峻性,会倒逼传统产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和商业模式变革,“宅经济”催生的移动办公应用,将对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数字化红利。
疫情以非常规手段催生及时信息新需求,借助数字技术可加速形成社会治理新格局。疫情开始后,各地政府关于数据分析、政务公开、信息处理等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尤其是当数字技术手段与疫情防控融合后,加速了中国社会向基于数字技术的可信社会迈进。比如,在修建武汉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时,上亿网民通过5G网络实时观看施工直播并成为“云监工”,不仅鼓舞全国抗疫士气,更让全世界看到中国新基建的超级效率和巨大成就。再比如,各地政府部门借助新浪微博发布权威而及时的政务、抗疫信息,实时播报疫情动态,有效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营造全社会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有助于构建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双向互动机制。
疫情防控萌发数据赋能新智慧,借助数字技术可极大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后疫情时代,数字技术的安全高效利用与推广,可激活“蛰伏的发展潜能”,并充分挖掘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和社会信用体系领域中“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在潜力”。在社区管理、企业复工、交通出行、学校开学、买药登记、超市商场等使用场景中的个人“健康码”(比如“宁归来”“苏康码”)和企业“码上复工”等,充分彰显了大数据赋能提升社会治理效率的数字化智慧。数字技术作为新变量,将在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速可信社会体系构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中起到难以估量的作用。
挑战:推动区际间数据实时共享
不过,数字技术产业发展也面临挑战。
数字技术初步打通了行业、部门及区域间的数据壁垒,但区际间数据实时共享以及行业和部门间有效协作仍面临较大挑战。
数字技术的优势在于可以打通行业、部门及区域间的数据壁垒,通过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治理区域、治理领域和治理机制的协同发展,从而有效激发各要素、各主体、各区域的协同治理效应。然而,在全面抗“疫”和全局防控时,跨省数据实时共享缺乏有效协同。比如,缺乏全局(全国)层面统一的数据管理与指挥应用机构(中心);各地区、行业及部门间疫情防控标准和数据管理能力不一,制约多元主体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医院与疫控中心之间无法及时传达和共享病情信息,并且各地区健康码难以互相认可,制约数据平台对接与信息共享。
地方先后推出各自的疫情防控标准,但缺乏国家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以及统一的数据管理与监督机构。
为更科学、更精准防控疫情和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地方政府与数字技术企业相合作与探索,提出了疫情防控的地方标准。但目前全国尚未有统一的系统数据管理与监督机构,使得数据跨部门协同、跨地区合作等均存在障碍。
初步建立了精准到个人的防控机制,但数据公开粒度与数据利用的边界模糊,引致数据隐私安全风险。此次疫情期间,个人“健康码”和企业“码上复工”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实现了对流动人口的精准化、网格化管理,对于创新智能化、信用化社会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但基于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行程轨迹、社会网络、消费偏好等个人特征大数据的疫情传播路径分析与态势研判,引发民众对其个人隐私被盗取、泄露甚至非法牟利的担忧。与此同时,针对不同身份、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等的人员设置不同等级的数据公开粒度,以及针对数据安全保护立法等相关问题亦亟待破题。
建议:打造数字基础设施新高地
建议打造数字基础设施新高地,助推数字技术产业长足发展。
打造数字基础设施新高地,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全社会数据共享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因此,破除数据壁垒,需要建立健全社会数据有效共享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和分享的“数据公共池”,打破“数据孤岛”。为此,需要搭建数字基础设施,夯实数字技术有效应用的物质基础。建议从提供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着手,包括建立和完善以5G通信网络、可信互联网、云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同时对传统经济社会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善于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智能化方式,进行生态保护监督、环境信息公开、基础数据共享,构建大数据决策的移动政务体系,形成互联互通的现代化治理格局。
成立统一的大数据使用、管理与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全社会数据共享机制。要充分把握数字技术的发展机遇,推动全社会数据共享机制不断适应日益增长的数字技术管理需求。在制度顶层设计方面,建议成立独立的大数据使用、管理与监督部门,统筹全域大数据资源,确保行业、部门、地区间的数据互联互通,特别是复工复产特殊时期,确保健康码互认互通。在数据行业使用标准方面,研究出台数字医疗健康、数字贸易、数字金融等的数字产业融合标准规范,全方位打通行业数据进入与应用壁垒。同时推进数字经济产业链融合发展,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培育更多优势龙头企业。
对数据安全立法和数据分层分级格差使用“硬约束”,建立健全高效安全、规范有序的全社会数据共享机制。构建高效安全的全社会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政府、企业、大众全方位进入规范有序的数字空间,并基于此建立新的社会秩序和经济运行模式势在必行。一方面,研究出台针对数据隐私的保护条例,确保各行各业的数据隐私安全。出台数据收集、使用、销毁的全生命周期的保护条例和监督办法,以立法形式确保国家信息、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安全。在涉及国家安全数据或者一些商业性敏感数据的情况下,要在不违反系统规则的条件下,对真实信息进行数据脱敏,对真实数据进行改造并提供测试使用。另一方面,建立并完善大数据审批制度,确保数据分层分级格差使用。数据使用、管理与监督部门可根据数据的来源、类型和用途划分不同的层级,并制定分层分级格差使用的具体办法或细则,规范数据使用的有限范围和方式。
(作者夏勇为南京财经大学讲师、江苏省重点培育现代服务业智库研究员;张为付为南京财经大学教授、江苏省重点培育现代服务业智库首席专家)